从1987年的六月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可“呼兰—巴彦系列残杀公安政法干警案”仍然没有侦破,这让刘文的心里充满了焦虑感。
刑警的世界残酷无比,越是像他这样的高官,越能感受到那种前所未有的压力,尤其是面对如此棘手的系列案件!但越是这样,作为国家的刑侦局局长,面对富有挑战性的案件,刘文义不容辞!
来到哈尔滨后,在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白景富和刑侦处处长张新枫的陪同下,刘文马不停蹄地赶往呼兰县。
一进入呼兰县公安局,干警们热烈的掌声瞬间响起,刘文热情地和每一个人握手,关切地嘘寒问暖,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工作,争取早日攻破这一特大案件。
之后,在呼兰县公安局的会议室内,刘文、白景富、张新枫、崔道植、刘也、张福田和董超等人召开了一次案情分析会,会议的重点就是分析呼兰大侠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刘文虽然在北京,但由于刑侦局的两位副局长董钟行和周年山已经先后出马,对这起案件的情况了如指掌。因此,当会议开始,张福田对案件进行了简短介绍后,刘文开门见山,针对凶犯已犯下的五起案件和疑似一起案件,作出了如下分析:
1. 作案对象的针对性:凶手选择的谋杀对象具有鲜明的职业共性,而且针对性极强!五起杀人大案,其中四起针对公安干警,一起针对政法干警,用“专杀警察”来概括,再合适不过。
这说明凶手对警察群体有着特殊的仇恨或者目的,绝非随机作案。刘文一边说着,一边在脑海中梳理着案件的脉络,试图找出隐藏在背后的真相。
2.作案目的的纯粹性:在已有的五个案发现场,凶手对财物没有任何翻动,也没有对女性实施任何性侵行为。可以说,凶手除了在第三起案件中骑走了两辆自行车,再没有多余的动作。
他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杀人和抢枪,这表明凶手的作案动机并非为了谋取财物或满足其他欲望。众人听着刘文的分析,纷纷点头,会议室里弥漫着凝重的气氛。
3.凶手身份的可能性:对于凶手的身份,刘文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曾经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其杀人目的是报复。
从他先袭击公安人员,后袭击法院民警,之后又有可能想杀狱警的行为来看,似乎是按照受打击处理的程序进行报复。
二则是公、检、法内部人员,这一点至今不能完全排除。尤其是第五起案件,凶手对被害法警家的情况极为熟悉,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凶手可能掌握着内部信息。
因此,刘文强调必须对这一类人进行第二次排查,绝不能留下任何隐患!